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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Y-010 / 六爻

飛伏同位,來源另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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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神要查來源,飛伏要對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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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乾宮姤卦尋妻財、遁卦尋子孫為例,核對本宮首卦來源、同位飛伏及生剋關係,並交代跨宮尋伏與再占的古籍分歧。

閱讀提要約 5 分鐘讀完

姤尋妻財回查乾二爻寅木,遁尋子孫回查乾初爻子水。前者明亥水生伏木,後者明辰土剋伏水。同一宮、不同缺項、不同位置,說明尋伏必須同時保存類別、首卦來源和爻位。

  • 本宮尋伏先核所需六親與明爻缺項,再按所採用規則查首卦對應位置。
  • 飛伏是同位兩個記錄層,姤二與遁初不能互換,也不增添第七爻。
  • 來源定位、飛伏生剋與有效條件分開;古籍跨宮法及再占態度須如實區別。
飛伏同位,來源另記

前置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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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神來自哪裡,先於「藏著什麼」的想像

六爻中的伏神不是憑感覺補進卦裡的一個對象。依本篇採用的本宮尋伏規則,所需六親沒有出現在明爻中,需按具名取法進一步檢查時,才回到該卦所屬宮的首卦,找到對應六親原在的位置,把它作為同位伏藏的參照。

原卦該位置明現的爻稱飛神,查到並伏在其下的對應爻稱伏神。「下」表示同一爻位的記錄層,並不把六爻變成七爻,也不是把伏神挪到下一位。若六親或宮屬尚未確定,先複習納甲與六親,否則尋找的起點就可能錯了。

所需六親本宮首卦相同位置
所需六親
本宮首卦
相同位置
本宮首卦提供伏支,同位原爻提供飛神,兩條來源在一個位置會合。

姤卦缺妻財,為什麼到第二位找寅木

天風姤屬乾宮金。其明爻自下為丑土、亥水、酉金、午火、申金、戌土。相對於金,土為父母、水為子孫、金為兄弟、火為官鬼,金所剋的木為妻財。六個明支沒有寅卯木,所以妻財不現。

此時「不現」說的是卦表中的六親,不等於現實沒有財物,更不等於現實人物不存在。《增刪卜易》飛伏神章先討論日月可否取用,再在日月非所需用神的條件下,到本宮首卦尋。本例省略月日,只演示這一查找動作,不能冒稱已完成選擇用神的全流程。

姤的本宮首卦是乾為天。乾的第二爻為寅木妻財,因此把寅木標在姤第二爻亥水之下:亥水是飛神,寅木是伏神。金宮參照沒有改成巽木,也沒有換成另一宮。水生木,所以這一對的關係是飛生伏。

同屬乾宮的姤與遁,各從乾首卦查二爻寅木與初爻子水,分別形成飛生伏及飛剋伏開啟原圖放大查看

BaZiFlow原創飛伏層級圖;上下框表示同位明伏,不是新增爻位或一次動變。

二位飛亥水生伏寅木

二位

飛亥水
伏寅木
姤二亥水生乾二寅木,箭頭表示生扶而非陰陽變化。

換成遁卦,同樣尋伏卻是飛剋伏

天山遁也屬乾宮金。明支自下為辰土、午火、申金、午火、申金、戌土,沒有子水、亥水,因此子孫不現。若依同一規則尋子孫,回到乾首卦的初爻子水,再標在遁初爻辰土之下。

這次飛神是辰土,伏神是子水,土剋水,關係為飛剋伏。與姤的水生木相反,可見「飛」並非天生等於阻礙,「伏」也並非一出現就代表獲救;需要計算二者的五行關係。

原卦與所需六親 本宮來源 伏藏位置 飛伏關係
姤,妻財不現 乾二爻寅木妻財 姤二爻亥水之下 飛水生伏木
遁,子孫不現 乾初爻子水子孫 遁初爻辰土之下 飛土剋伏水

兩個例子的宮參照都為金,所找六親卻不同,位置也不同。不能記住「乾宮有寅木」之後,把所有缺項都填成二爻寅木。先明確要找哪一類,再核首卦位置;用神選擇解決的是更前面的對象定位。

初位飛辰土剋伏子水

初位

飛辰土
伏子水
遁初辰土剋乾初子水,與姤二飛生伏形成獨立對照。

找得到,與能發揮作用,是兩件事

飛伏神章列舉伏神得日月生扶、旺相、得飛神或動爻生助、飛神受沖剋或空破衰弱等有用條件,也列出伏神衰弱無氣、受日月沖剋、受旺飛神剋等受制情形。它並沒有把「找到一個伏神」當作所有判斷的終點。

因此在姤例,我們完成了第二位的來源定位與水生木關係;在遁例,完成了初位定位與土剋水關係。沒有月日與完整動靜記錄,就不把它們分別寫成已經驗證的現實成功、失敗。飛神狀態與伏神狀態也應分別保存,不能飛神旬空便自動說伏神也空。

有關時間狀態可看旬空與月破。後續若討論沖開、引出或待時,應交代誰被沖、誰得到扶助,而不是只寫一句「以後就出來了」。

飛神本身的曆法狀態伏神本身的曆法狀態

飛神

  • 本身的曆法狀態

伏神

  • 本身的曆法狀態
飛神狀態、伏神狀態及兩者關係各自保留,不能互相代寫。

兩部古籍有共同例,也有取法差異

《卜筮全書》飛伏神歌在《古今圖書集成》所收文本中,也以姤內卦的丑、亥、酉下伏本宮子、寅、辰,支持上述同位定位;但同段還記純乾取坤、純坤取乾等互換尋伏方法。

《增刪卜易》則在飛伏神章記述並反對這類跨宮尋找,作者又說明自己偏好再占,甚至表示用神不現時不直接使用伏神。讀這章不能只摘前面的規則,就說作者始終毫無保留地提倡它;也不能把兩書的不同範圍默默合併。本篇保留兩書共有的姤例,並以《增刪卜易》的遁例作對照,不採用純卦互換法,不把反覆重占變成獲得滿意答案的辦法。

最後,伏神與變爻需要分清。伏神按本宮首卦同位查得,變爻從實際動位變出的卦體求得;即使恰好同支同六親,來源仍不同。原書後文也批評把變出之官誤叫伏神的寫法。讀者應能沿每一項返回它的宮、位置和取法,而不是僅憑右邊多了一行字就認作同一種東西。

伏神本宮首卦變爻實際動位

伏神

  • 本宮首卦

變爻

  • 實際動位
本宮尋伏與實際動變的來源不同,跨宮法另需具名說明。

讀完常有的疑問

伏在二爻下面,是放到初爻嗎?

不是。這裡的下面是注記層次,二爻的位置編號不變。可把明支與伏支寫在同一行的不同列來檢驗,若編號變成一,就已經改變了原來的對應關係。

兩個乾宮卦能共用同一伏神嗎?

要先看尋找哪一種六親。宮相同只統一五行參照,不能替代目標類別和首卦位置。把一個熟悉的寅木填入所有缺項,會使子孫與妻財的查找混為一談。

同一地支出現在伏神和變爻欄,能合併嗎?

不能僅按名稱合併。查伏來自宮首卦,變出資料來自實際動位;兩條推導需要不同證據。可以指出字面相同,但應保留各自的來源路徑,避免給靜爻憑空增加變化。

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?

資料與出處

  1. 增刪卜易・飛伏神章第二十八:本宮尋伏及作者保留 ↗
  2. 卜筮全書・飛伏神歌(古今圖書集成藝術典卷544所收) ↗
  3. 增刪卜易・月將章第十六:月建與飛伏 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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