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庫
AS-025 / 西方占星

卜卦與擇時的時間

內容版本 · · 資料與出處

卜卦與擇時的時間
儲存分享卡 ↓

用圖書館講座的提問與候選時段,區分卜卦取時、擇時篩選、事件盤和本命盤;明確地點、行動定義與現實約束,不虛構吉時。

閱讀提要約 6 分鐘讀完

卜卦圍繞一個明確問題取圖,擇時比較一項行動的候選開始時間。先分清鐘點的用途,再區分計畫與實際;同一場活動可以涉及幾種記錄,卻不能把它們當成同一張盤。

  • 卜卦取時圍繞已明確的問題,首次想到、發送和讀懂問題可能是不同節點,需要說明取時規約。
  • 擇時先定義要開始的行動並篩除不可行時刻;留下兩個候選不等於已完成占星排名。
  • 計畫11:00與實際11:08是相差8分鐘的兩個記錄,發生時間不能回寫覆蓋預先選擇。
18秒分清問題取時、行動擇時以及計畫與實際的8分鐘差。

前置閱讀

傳統與現代占星:先比規則,再比結論 ↗

同一場講座,可以提出兩類不同任務

圖書館準備舉辦一次短講。組織者問「目前這項合作能否落實」,與問「已經決定舉辦,應選哪個開始時間」,雖然都圍繞講座,卻不是同一個任務。前者以明確問題為中心;後者把開始時刻當作可選擇的變數。

卜卦占星通常為具體問題起一張圖,而不是先從提問者出生圖解釋整個人生。Deborah Houlding的入門說明把問題得到澄清並提交占星考察的時刻作為取圖依據。實際使用時要註明自己採用的取時規則,尤其不要把首次想到、發出消息和讀懂問題這幾個不同時間混寫。

擇時占星則比較計畫行動的候選時刻。John Frawley的擇時論述強調選擇要面對現實可行範圍。本文用這點區分任務,不採用原文中關於命盤決定人生上限、醫療或其他未經證實的因果主張。

卜卦:以問題取時明確問題固定所問按規約取時擇時:比較行動時刻可行候選固定行動比較開始

卜卦:以問題取時

明確問題
按規約取時

擇時:比較行動時刻

可行候選
比較開始
同一活動,兩種時間任務:明確所問與選擇行動開始。

卜卦記錄要固定問題,而不只是留一個鐘點

假設組織者最初只寫「講座怎麼樣」,後來澄清為「對方是否能按已經討論的條件參加這次講座」。問題對象、範圍和已有條件現在才清楚。記錄應保留澄清後的內容,以及取圖時刻為什麼選在該節點,不能只給一張沒有上下文的輪盤。

地點、時區和所用宮制等也是計算資訊。資料改變後,圖上的角點可能不同;文字範圍改變後,同一符號指代的事項也可能不同。不能一邊沿用原圖,一邊把問題從能否參加改成是否長期合作,卻不承認已經更換了任務。

這裡不提供一張虛構卜卦盤來宣布答案。起盤條件完整是方法能夠被複查的前提,並不等於預測結論已經得到證實。是否落實,還應記錄對方的實際答覆與後續安排。

  1. 對象

    本次講座對方能否參加,而非整段關係的發展。

  2. 已有條件

    保留已經談好的參與條件與澄清後的問題。

  3. 取時節點

    明確採用提出、接收或理解問題中的哪種規約。

擇時先問:究竟從什麼行動開始算

講座可能有海報發布、開放報名、主持人開場和第一位講者發言四個時間。本例選擇的是現場報名系統的啟用,因此工作人員在場、報名場地可用都是必要條件。如果任務是選擇開放報名的時刻,就不能事後因為另一個時間更符合解釋而改稱後者才是真正開始。先定義行動,再選候選範圍。

設一天有9、10、11、14時四個候選。9時工作人員未到,10時所需場地不可用,11時與14時都滿足這次假設的基本條件。前兩項應先排除,剩下的兩項才是可比較的候選,而不是讓一張漂亮的圖替代缺席人員或不可用場地。

候選 本例現實條件 目前狀態
9時 工作人員未到 不可行
10時 場地不可用 不可行
11時 基本條件具備 可繼續比較
14時 基本條件具備 可繼續比較

本表沒有給天體位置、地點或真實日期,所以不能把11時稱作比14時更吉。它只完成日程篩選。若要繼續按某占星方法比較,需補齊設定和判斷規則,並把哪些要求無法同時滿足寫出來。

卜卦路徑由具體問題通向已記錄的取圖時間;擇時路徑列9、10、11、14時,經現實條件排除前兩項,留下11與14時。沒有吉凶分數或天體計算。開啟原圖放大查看

原創方法示意。時段是假設的日程條件,僅演示可行性篩選,未計算或推薦占星吉時。

候選時刻人員場地結果09:00未到—排除10:00—不可用排除11:00可用可用保留14:00可用可用保留橫線表示本例未列該條件;排除已有充分理由

候選時刻

09:00

人員
未到
場地
—
結果
排除

10:00

人員
—
場地
不可用
結果
排除

11:00

人員
可用
場地
可用
結果
保留

14:00

人員
可用
場地
可用
結果
保留

橫線表示本例未列該條件;排除已有充分理由

可行性取各必需條件的交集;不是把好條件與缺人缺場相抵。

卜卦時刻、選定時刻與實際發生時刻,各有名字

卜卦盤以問題的取時規則為依據;擇時盤對應預先比較的行動時刻;事件盤記錄實際發生的時間;本命盤則是個人出生的參照。它們可以在某些方法中被聯繫使用,但不能因為都畫成圓盤,就把其中一張當成另一張。

例如安排11時開放報名,實際系統在11時08分才開啟,原候選記錄與實際事件記錄都應保留。不要把遲到八分鐘抹掉,也不要直接斷言延遲使整個活動吉凶反轉。兩張圖的時間不同是可以核對的事實,現實結果的因果解釋仍是另外一件事。

同理,提出問題的時刻不能因為答案不滿意而反覆移動。若確實出現新條件,先說明問題怎樣改變,再決定需要哪一種記錄;這比不斷生成圖直到出現喜歡的結論更容易復盤。

0分鐘10分鐘計畫11:00計畫:0分實際:8分橫軸是11:00之後的分鐘數;兩點相差8分鐘
01012

計畫11:00 · 0

0分鐘 ↔ 10分鐘

  1. 計畫:0分 · 0
  2. 實際:8分 · 8

橫軸是11:00之後的分鐘數;兩點相差8分鐘

計畫與發生畫成兩個時點;8分鐘是記錄差,不是成功機率。

復盤要能區分計畫、行動與結果

一場講座順利舉行,可能與報名資訊清楚、工作人員到位和講者準備充分有關。若把所有結果只歸給選定的時刻,就忽略了已知的實際過程。沒有同時經歷另一條時間線,也不能憑一次成功證明另一候選必然更差。

可以保存候選表、最終選擇理由、實際啟動時間,以及事先定義的結果指標。例如本例關心是否按時開放報名、參與者是否收到確認,不應事後改用完全不同的「氣氛很好」替代原目標。反思體驗有價值,但要與原問題分開。

更多方法背景見傳統與現代占星;如果想先弄清一張盤需要哪些條件,可讀全盤閱讀順序。本篇用於辨認任務和記錄方式,不提供任何現實事件的吉時推薦。

  1. 事前定義完成

    報名按時打開,確認通知正常送達。

  2. 保存實際過程

    寫下11:08開啟及延遲原因。

  3. 對照原定目標

    分開及時性和參與感受,避免事後更換目標。

讀完常有的疑問

卜卦與擇時都問活動,為什麼還要區分?

卜卦圍繞具體問題,擇時把行動時刻當作可選變數。詢問對方能否按條件參加,和選擇已決定活動的開始時間,雖同屬講座,卻需要不同的時間依據。

為什麼例中只留下11時和14時?

這是日程條件篩選:9時人員未到,10時場地不可用,另兩時段條件具備。沒有實際日期、地點和天體位置,不能進一步說哪一個更吉。

實際開始比選定時刻晚8分鐘,怎樣處理?

保留計畫11:00與實際11:08,說明延遲與執行過程。兩時刻不同是事實;不能為了敘事一致刪掉遲到,也不能僅憑8分鐘差異斷言活動成敗翻轉。

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?

所屬主題: 擇日與行動

資料與出處

  1. Deborah Houlding: Introducing Horary (2003) ↗
  2. John Frawley: Electional Astrology, excerpt from The Real Astrology ↗

繼續閱讀

整盤閱讀順序:從資料範圍到一段有依據的綜合 ↗

世俗占星與個人解讀:不能省略的主體邊界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