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定對象,再比較用神候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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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乾卦文書類的兩個父母候選與姤卦明列缺財作練習,說明問題對象、分類依據、擇取理由和未確定條件怎樣分別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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乾問文書時,三爻辰土與上爻戌土都是父母候選;姤問財物時,明列六爻沒有木財。兩個狀態都能準確記錄,不必先編一個唯一答案。選擇的依據應連接具體對象、傳統分類與當前已有條件。
- 同一句泛稱申請的問題,可能問文書、財物或當事人,取用前須把實際對象寫清。
- 乾的兩個父母候選來自辰戌土生宮金;在世的標籤並不自動刪掉另一候選。
- 姤明列缺妻財只描述六行分類,不證明財物不存在,也不能靠給其他爻改名補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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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寫清所問對象,再去卦裡找
「這件事怎麼樣」不足以確定用神。若這件事涉及遞交材料、等待款項和與人協作,文書、財物與當事人不是同一個觀察對象。先把問題縮小到一個清楚的對象與事項,再說明採用哪一種傳統分類,才知道隨後是在分析什麼。
六爻裡的用神,是為當前問題選定的主要觀察對象或相應爻。它不是挑選卦中名字最吉利、看起來最強的一爻;也不能直接套用八字討論喜用時的意思。前一步納甲與六親的配置解決各爻怎樣分類,這一步才處理當前問題取哪一類、哪一爻。
籠統問題
- 申請
拆開對象
- 文書/財物/人
分類依據與問題句子要能對照
《增刪卜易》「用神章」把文書、文契列入父母類,把貨財等列入妻財類,把同輩親屬列入兄弟類,另列官鬼與子孫的傳統取象範圍。名稱不是自然語言詞義檢索:文件裡寫著「兄弟」兩個字,並不因此把文件改成兄弟爻;問的實際對象仍須說明。
本篇採用兩個給定練習,不是真實個人占問。練習甲的對象是一份文書,依上述文書分類查父母;練習乙的對象是財物,依該書財物分類查妻財。兩題只練習找到候選,不預測材料能否送達、財物能否取得。
古文分類帶有其時代背景,其中關於婚姻身份、役使關係等舊說不宜當作現代人的固定身份規則。遇到現代表述無法明確對應時,應寫明採用的解釋或保留分歧,而不是從一句舊稱呼自動給人物定性。
文書
- 父母類
財物
- 妻財類
同一類出現兩次,先保留兩個位置
練習甲給定乾為天,乾宮屬金。明列六爻的支從下到上為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,其中辰土和戌土都生宮金,因此三爻與上爻同屬父母。當前只給了卦,沒有月日及完整動變條件,不能僅憑「文書取父母」就宣布唯一用爻已經確定。
| 給定條件 | 目標類別 | 明列候選 | 當前能完成的步驟 |
|---|---|---|---|
| 乾卦,問文書 | 父母 | 三爻辰土、上爻戌土 | 列出兩個候選,等待比較依據 |
| 姤卦,問財物 | 妻財 | 六爻中無木財 | 記錄明列缺失,另查適用規則 |
乾上爻恰好也是世爻,但「在世」不自動消除三爻這個候選。若某種取法優先考慮某個條件,應寫出其具名依據及適用前提,而不是把已經選中的結果再包裝成必然。有關位置的區別可回看世爻和應爻的定位。
《增刪卜易》後面的例子確有多個父母爻並取臨月建的辰土。原例有辰月、日辰和動變,並包含變出的未土,不能簡化成「乾本卦有三個父母」,也不能從一個有條件的案例推出所有重複候選都無條件取同一爻。本篇只借它說明擇取需要明確理由,不轉述其事件結論。
乾三爻
- 辰土
- 父母候選
乾上爻
- 戌土
- 父母候選
明列沒有,不等於現實不存在
練習乙給定天風姤,仍屬乾宮金。下巽所納丑土、亥水、酉金,上乾所納午火、申金、戌土。對宮金分類後,依次為父母、子孫、兄弟、官鬼、兄弟、父母,六條中沒有木,因此明列沒有妻財。
《卜筮全書一》「不全爻象各卦歌」列姤為妻財不全的卦;其飛伏說明也承認用爻不上卦時需要另行處理。這裡的「沒有」限定在已列六爻這一層,不能寫成問卦者現實中沒有財物,或所問的物品不存在。也不能把酉金臨時改成木、把兄弟改名為妻財來補齊表格。
BaZiFlow原創候選記錄圖;給定乾與姤的分類練習,未給月日,不作事件成敗判斷。
具體伏神的查法屬於下一層,必須註明採用的文本及規則。選擇一套方法時應前後一致,不把不同來源的局部規則隨意拼接成能得到期待答案的組合。
姤明列六支
- 丑、亥、酉
- 午、申、戌
木財匹配
- 明列候選0
決定觀察點,與判斷結果分兩步保存
《黃金策》天時篇按晴雨討論父財,再結合四季五行。這提醒我們,同一個廣泛話題也可能因所問屬性不同而關注不同類,不能把一個關鍵詞永久綁定到一個答案。回到練習甲,若後來改問遞交者本人,就應記錄問題已變,而不是靜默把文書的父母候選換成世爻。
一份可覆核的選取記錄應說明問題對象、所依分類、全部候選、擇取理由與尚缺條件。隨後討論生剋時,保持這個觀察點;若發現原問題理解有誤,保留更正理由再調整,不因某個候選給出不喜歡的解釋而事後換爻。
選取完成也不等於預測已經成立。用神需要結合日月與旺衰條件繼續討論;只得到候選、仍有分歧或明列缺失時,誠實停在該狀態,比偽造一個唯一用爻更便於後續核查。
讀完常有的疑問
候選用爻的數量能表示物品數量嗎?
不能。候選是在特定卦表裡按類別篩出的行數,物品數量是現實觀察的另一項資料。兩行都符合父母,只說明篩選命中兩處,並未觀察到兩封信或兩份合同。
文書的標題有兄弟二字,會改取兄弟嗎?
先看問題實際關注的是文書還是某位人物。標題用詞並不改變對象本身;按本文所聲明的文書取類,仍從父母中列候選,而不是以詞語匹配代替取用說明。
沒有月日時能做到哪一步?
已知卦形和宮屬足以算出六親並列出符合類別的爻,但優先取哪一候選所需的旺衰等條件可能仍缺。把已算出的集合與未完成的比較分開保存,便知道後續要補什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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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主題: 決策與問事
所在學習路徑
六爻:從起卦到用神與動變 · 第 4 步 / 共 6 步已上線


